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办法》及相关规定,2021年延安市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46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一般应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能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测算时间截止2021年8月31日;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1年8月24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1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用过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按照中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须要回避的;
7.失信被执行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延安党建网()、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公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08:00至2021年9月3日18:00。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9月1日08:00至2021年9月4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能够更改报考数据,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数据不得更改。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归口组织实行。
报名结束后(9月3日18:00至9月4日18:00),应聘人员能够查询审核情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数据。
为方便应聘人员选报岗位,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于9月2日16:00时发布招聘岗位的报名状况。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时间为9月1日08:00至9月5日18: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考务费参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规定,每人每科50元,本次考两科,每人按100元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数据。
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于9月6日12:00前将相关材料(享受国家低保政策的相关证明、报名数据表、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发送至延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指定邮箱(yarsks1@163.com)申请减免考务费,待延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减免考务费,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考务费。咨询电话0911-7092306。
(四)开考占比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占比不低于1:3。对艰苦边远县(市、区)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占比。
#p#分页标题#e#未达到规定开考占比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9月7日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发布。对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程序必须持有准考证,未持准考证者,不得参加。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并妥善保管。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在延安市区内学校进行,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4)疫情防控。应聘人员应履行好个人防控责任,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规定,接受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提前查验自己的“陕西健康码”和“通信大信息行程卡”,“陕西健康码-场所码”为黄码、红码人员不得进入考点,“通信大信息行程卡”提示近14天有中高风险区域及中高风险所在县或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不得进入考点。“陕西健康码”和“通信大信息行程卡”有异常的请提前向辖区联防联控办报告,配合疫情防控人员核实状况,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正在接受隔离治疗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不得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区域、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县或所在设区市来延人员、境外来延人员、密接人员等重点人群须完成相关隔离管控措施后,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外省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对故意隐瞒涉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数据导致严重后果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责。
根据疫情防控状况,笔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5)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预计半个月左右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发布笔试成绩,应聘人员可登录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公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延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延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6)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至2021年9月3日前的陕西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网上下载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申请加分时间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另行通知。申请加分人员应持加分申请表、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归口到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864室)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录用奖惩科(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654室)申请加分。
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状况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7)确定并发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占比由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占比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p#分页标题#e#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归口组织实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3.面试
面试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行。招考部分岗位须要进行技能测试的,在面试公告中告知。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测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发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测算考试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施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分别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发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发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占比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分别在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发布。
(七)体检
体检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分别组织实行。体检标准除领域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分别组织实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期满后,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由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施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延安市劳山国有林管理局、延安市桥山国有林管理局、延安市桥北国有林管理局和延安市黄龙山国有林管理局新聘用人员聘用合同签订服务期为3年及以上(包括1年试用期),聘用期内不得以工作须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须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纪律要求
#p#分页标题#e#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相关县(市、区)人社部门,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数据、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数据、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关键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挑选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网上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时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切勿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注册报名,以免产生乱码或数据有误,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
应聘人员应提前注册好“陕西健康码”,以备笔试前现场查验。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之后,应关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有关公告数据,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发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现在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延安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升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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