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统考笔试学科的命题和制卷工作,指导各市招办和教科所(或教研中心)做好阅卷培训、阅卷数据采集和考题评价分析等工作,对各市报送的材料进行汇总分析和整理成册,通过研讨会等方式反馈给一线教师,发挥考试评价对初中科目实际教学工作的科学指导和引领作用。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负责指导各设区市九年级同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
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负责全省八年级同学生物学实验操作、九年级同学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工作。
省教育数据化管理中心负责全省八年级同学数据技术操作考试工作。
省考试院负责指导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或招办做好辖区内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省统考学科的考务工作。
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考试组织工作方案、阅卷细则、分析评价等相关工作,做好考生报名、考务、阅卷、成绩统计、考试数据采集和分析评价汇总等工作,由各设区市教研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省教科院评价中心报送考卷分析评价等考试结果相关材料。
各设区市招办在考生报名结束后,负责填写《2021年陕西省八年级同学状况统计表》(见附件1)和《2021年陕西省九年级同学状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2021年3月19日前以文本(加盖公章)和电子版的形式报送省教科院评价研究中心(联系人:刘诚;电话:029-85370511;邮箱:pjkszx@126.com)。
八、加强考试工作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关键性,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应急预案和处理机制,特别是考试和阅卷期间的工作人员健康安全保障措施。组织协调好县(区)招办、教研室、学校等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切实加强考试和阅卷各环节的管理工作。
(二)科学研判考试状况。各设区市、县(区)教研部门相关科目教研人员必须参与阅卷和考卷有关数据采集等工作,对各科考题质量和同学的答卷状况进行认真、全面、客观地分析总结,形成诊断和指导各设区市学校教学实际工作的考试评价报告。
(三)做好成绩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给区域、学校和同学排队或以任何形式发布名次;八年级同学参加的生物学和地理笔试成绩、数据技术和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要妥善保存,并记入九年级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作为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九、其他事项
(一)各类特长生、保送生均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二)对未纳入省统考学科的国家义务教育课程,各设区市和省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随科目教学进度进行考试。
(三)各设区市和省管县(市)招生办公室于2021年8月5日前汇总下列材料以文本(加盖公章)和电子版的形式报送省教科院教育评价研究中心(联系人:刘诚;电话:029-85370511;邮箱:pjkszx@126.com)。
1.统计信息。
(1)各科目考卷数据:参加考试总人数、不同分数段人数和占比、平均分、标准差、最高分、最低分、优秀率、良好率、及格率、区分度、效度、信度等。
(2)各科目考题数据:各考题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得分率、满分率、零分率、实测难度和区分度;挑选题各选项挑选人数占比、非挑选题典型答案的案例等。
2.各科目阅卷状况记录及分析总结报告。
3.各科目考题质量分析评价报告。
4.各科目成绩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