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考入户广州攻略(中、高级职称)
【可入户资格】
想通过系统集成项目入户的可查看:广州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申请入户指南
【证书样本】
【办理条件】
类别 年龄 在广州参保年限
具有高级职称 50周岁以下 有参保记录(1个月)
具有中级职称 40周岁以下 连续6个月
(一)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申办时须在本市缴纳社保。
(二)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申办时须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三)关于社保
1、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单位应与实际用工单位一致。按法律法规属于劳务派遣的除外。
2、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如存在补缴情形的,在办理引进人才入户业务中不视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3、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险种。
【申办系统】
人才引进申办系统
【办理材料】
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确认,并统一用A4纸按以下顺序排列。
1、《广州市引进人才申报表》。
在人才引进申办系统填报资料后,系统自动生成表格。申请人或用人单位打印后由用人单位盖章及本人签字确认并提交市、区对外服务窗口。
2、身份资料。
申报人的身份证(无需提供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或户籍证明。
3、落户地址材料。
按规定的落户地址顺序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不动产登记信息实现共享核查后,通过信息共享核查。
(2)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含人才市场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意见及加盖公章的集体户户口簿首页复印件;
(3)迁入街道公共集体户的,提供个人无以上规定住所书面承诺并提供街道公共集体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
职称职业资格资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发证机关网上查询、确认、核验材料等。
4、 随迁家属
结婚登记材料(除本市电子证照系统可查的以外)、所有随迁家属的户口簿及身份证(无需提供复印件)、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随迁子女在国外出生的,须提交国外出生证明材料及翻译公证材料)。
申请人为离婚人员且有家属随迁的,除提供随迁家属资料外还须提供离婚证、协议书(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
【办理流程】
简略流程:
准备申报资料→个人网上申报→用人单位网上确认→个人网上预约登记→个人到受理窗口递交材料→区人才办初审→区人社局审核→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打印批复→核发入户卡。
具体流程:
(一)网上填报
1、用人单位开通“人才引进申办系统”法人单位权限(已开通的忽略此步)。
用人单位人事专员登陆“广州市人事人才电子政务系统”()注册并申请开通“人才引进申办系统”法人单位权限。
>>广州人才入户申请法人单位管理员权限操作指南
2、个人网上填报及法人单位网上提交。
(1)申报人注册登陆“人才引进申办系统”(),登陆系统按要求填写申请人信息,并上传附件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后提交到用人单位(内容必须与申报材料一致)。
(2)用人单位成功开通人才引进申办系统法人权限后,单位人事专员(系统管理员)以法人单位账号登陆“人才引进申办系统”,核查申请人信息和附件,确认资料无误后提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二)网上预约登记
申请人进行网上登记预约,按照登记排队先后顺序进行网上材料预检,预检通过的预约前台申报办理时间。
(三)递交纸质材料
申报人本人到区引进人才受理窗口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四)初审
#p#分页标题#e#区人才办核查纸质及网上资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受理时间自申请人收到受理回执之日起计算。如材料不符合,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充材料。
(五)审核、公示、打印批复
区人社局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不通过的予以退案并告知理由。
(六)核发入户卡
区人才办核发《广州市入户卡》和批复。(个人可选择现场领取或自费邮寄上门)
【办理流程图】
点击下载高清版:引进在职人才申办流程图
【办理期限】
3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市、区人社部门引进人才对外服务窗口(申办人须在单位注册地的人才对外服务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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