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湖北省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在我省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一、报名注册和课程报考
1.新生报名对象及条件: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2.课程报考对象及要求:
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网址::8096/portal-web/)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均可报考课程。其中,此前已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可直接报考课程;此前尚未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身份确认的在籍考生,应先到原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或在“湖北自考”APP上完成网上确认后,再报考课程;新生应先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个人基本信息注册,再到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或在“湖北自考”APP上完成网上确认后,再报考课程。
3.报名报考方式及流程:
(1)报名报考全部在“考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实行网上注册、网上报考、网上缴费。
(2)报考流程。
新生网上报考流程: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新生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已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未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在籍注册、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请考生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仔细阅读“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考生须知”。
4.报名时间:
注册时间:新生常年注册;
网上报考时间:2021年1月5-22日。
二、考试时间
2021年4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时间为4月9-11日,课程安排和教材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一附件二;统考时间:上午 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市(州、林区)政府所在地。
四、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规定执行,40元/生.科次。
五、报考联系方式
各市、州自考办报考咨询电话:武汉市:027-85658321;宜昌市:0717-6441069;襄阳市:0710-3617078;荆州市:0716-8102139;荆门市:0724-2447468,2443849;咸宁市:0715-8271736,8255526;天门市:0728-5342091;潜江市:0728-6233920;仙桃市:0728-3320662;随州市:0722-3590368,3590918;鄂州市:0711-3386085;神农架林区:0719-3336945;孝感市:0712-2327290;黄冈市:0713-8877088;黄石市:0714-6356831;十堰市:0719-8672086,8654349;恩施州:0718-8222066。
六、教材***
根据全国考办有关规定,为保证教材***质量,自学考试教材实行主渠道***,不得购买、使用盗版教材。各助学机构和广大考生应严格执行全国考办有关规定,自觉购买正版教材,严禁购买、使用盗版教材。我省自学考试教材发行***咨询电话:027-51867791。
七、考生报考须知
1.我省自学考试开考类型分面向社会、面向学校开考,根据开考类型的不同,查看相应的报考简章。课程考试时间安排以“考生服务平台”公布为准。
2.2021年4月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考试时间为4月17-18日,考生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报考(网上报考截止日期前)。
3.自2020年起,我省原专业计划不再安排课程考试。因疫情原因,考虑到考生专业过渡情况,原定于2021年停办原专业毕业证书延期到2021年6月办理原专业最后一次毕业证。自原专业在籍考生在过渡期间不能完成原计划课程考试的,可依据《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的通知》(鄂自考[2019]11号)文件精神转接到新专业继续报考。考生可在“下载中心”查阅湖北省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8年版。
#p#分页标题#e#4. 依据《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下列主考学校可向社会考生开展学业综合评价工作(网络助学),有意参加网络助学的考生可联系主考学校自考办:武汉大学自考办:027-68778379,华中科技大学自考办:027-8779289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办:027-88383903,湖北大学自考办:027-88663575。
5.考生应按自考办规定的时间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查询并打印“考试安排通知单”。考试时务必持“考试安排通知单”、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查处。
6.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考生服务平台查询。
7.实践课报考,考生在主考学校公告的实践课报名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选择相应的实践课进行网上报考。实践课报考成功后,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提示,清楚了解主考学校关于相关实践课考核的时间安排、具体要求(如毕业考核须先进行选题、开题、指导教师联系、向主考学校缴费等)等内容。考生有不明之处应及时向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咨询了解,或登录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8.前置学历验证和课程免考实行“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办理,每年办理2次。其中上半年前置学历验证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26日,课程免考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31日,下半年前置学历验证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24日,课程免考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30日。考生在公告的时间期限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逾期进入下一申请办理周期。具体办法和流程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有关湖北省自学考试相关通知公告。
9.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联系电话:027-68880352、6888035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政策文本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湖北教育考试网进行查询下载,网址分别为:;。
为保证考生的健康安全,如全国疫情防控工作有新的要求,考试安排调整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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