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专业:
高级经济师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客观题结合,分上、下午2个批次在1天内实施。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设置表
高级经济师考试大纲: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高级经济实务(工商管理) (考试大纲)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高级经济实务(农业经济) (考试大纲)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高级经济实务(财政税收) (考试大纲)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高级经济实务(金融) (考试大纲)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高级经济实务(保险) (考试大纲)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高级经济实务(人力资源管理) (考试大纲)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高级经济实务(旅游经济) (考试大纲)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高级经济实务(运输经济) (考试大纲)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高级经济实务(建筑与房地产经济) (考试大纲)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高级经济实务(知识产权) (考试大纲)
高级考试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根据规定,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