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推进部署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工作。作为全国第三批实施改革的8个省市之一,我省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将参加新高考。
招录新机制“两依据、一参考”
从2021年开始,福建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将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新机制,简称“两依据、一参考”。
新高考采用“3+1+2”模式
2021年起,普通高考科目由统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不分文理。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中选择2门。即“3+1+2”的模式,有12种排列组合。
“3”即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数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1”是由考生在物理和历史两门中选择1门,这是学业水平考试(学考)的选择性考试,由福建省自己命题;“2”是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选择两门,这是学业水平考试(学考)的选择性考试,由福建省自己命题。
新高考总分是:750分。具体分数为:语文、数学和英语各150分,三科总450分,计入高考成绩。物理和历史各100分,计入高考成绩。化学、生物、地理和思想政治各100分,按照等级赋分办法以转换分的形式呈现,并计入考生总成绩。
等级赋分的规则
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每科原始成绩为100分,转换后赋分成绩满分为100分,赋分起点为30分。
转换时将各科目考生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和2%。各科目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时,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按照事先确定的比例,依照转换公式,分别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40~30五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赋分成绩。转换基数为实际参加该科目选择考的人数(不含缺考及因违纪作弊已被取消该科成绩的人数)。
“3+1+2”安排在夏季进行
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考试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选择性科目考试统一在每年6月份举行。外语科目考试含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待条件成熟后实行“一年两考”。
选择性考试由省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选择性考试从2021年开始实施,每年组织1次,安排在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限报考当年统一高考的考生参加。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仅限当年有效。
考生若再次参加高考,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可更换。
招生录取方式
2021年起,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普通高校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考生自主选考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本科院校招生实施“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职专科院校招生继续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明年起不再单独组织高职入学考试
福建还将于2020年起,实施新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2020年起,高职院校分类招生与普通高校招生相对分开,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不再单独组织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
对于中职学校毕业生,将依据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录取总成绩75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的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成绩300分,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成绩25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200分。
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时,学生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录取总成绩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各占150分(原则上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卷面分值100分的1:1.5比例转换),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每门各占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