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江苏高考新方案采用“3+1+2”模式,总分750分。其中“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不分文理,使用全国卷,每门150分,其中外语含听力考试30分;“1”指在物理和历史两门科目中,选择1门,每门100分;“2”指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科目中选择2门科目,每门100分,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高考综合改革是对高考招生制度的整体设计 是一次综合、系统、全面的改革。新方案包括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深入统一高考考试科目改革、 高考成绩的构成及计分方式、健全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高考招生录取模式、积极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等五个方面。
考试科目改革:“3+1+2”模式 总分750
高考科目设置:“3+1+2”模式,其中,“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目,不分文理,使用全国卷;“1”指在物理和历史两门中,选择一个科目;“2”是指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科目中选择两门科目。 高考成绩的构成及计分方式:总分750分,由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和三门选择性科目成绩组成。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150分,其中外语含听力3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100分,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考试形式及时间:每年6月。外语考试由听力和笔试组成。
招生录取:分开计划、划线 院校专业组方式平行志愿投档
按照物理等科目类、历史等科目类分开计划、分开划线 以平行志愿方式投档,高校根据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合并本一本二批次。
从2021年开始,将以院校专业组的方式,按平行志愿投档。院校专业组指的是某高校对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组合,一所院校可以设置一个或者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类,同一专业组内各专业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院校专业组是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与现行的按照院校+专业的填报志愿录取不同,新方案是按照院校专业组+专业类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高校以院校专业组为一个招生单位,按照专业或专业类进行录取。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包括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设定的所有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信息技术等10门科目,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艺术类(包括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科目以及理科实验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度考试要求,各个设区市组织学校实施考察,省教育厅抽查。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高中普等学历认定的重要依据。 选择性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由学生自主选择3门。选择性考试成绩纳入统一高考总分,作为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
综合素质评价:记录六方面内容 建个人档案
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围绕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自我认识和生涯规划等六个方面,进行写实记录,建个人档案。 学生高中毕业前,个人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将以统一格式,提供给相关高校,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高职分类招考:办法多样 扩大招生自主权
按照分类实施,公正公平,统筹设计,分布推进、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原则,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为主的多样化考试招生办法,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拓宽各类人群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入学途径。在此基础上,将分别制定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社会人员的考试招生办法,促进职业院校深化教学改革,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探索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