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招考模式
省教育厅介绍,广东在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研制过程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合理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推进教学、考试、招生和管理的综合改革,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形成全面发展的考试、综合考核的评价、更加公平的选拔,更好地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选择需求和高校多元化的人才选拔要求,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和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选拔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广东高考综合改革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1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初步构建起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的人才成长“立交桥”,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管理体制机制。
方案符合国家要求、有广东特色、具可操作性
据了解,广东现行的高考方案在维护教育公平、选拔合格人才和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着一些有待改进的问题,特别是评价标准、选拔方式、入学通道等相对单一,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等,难以适应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和健康成长的需要,因此,深化高考改革势在必行。
高考改革,一头关乎社会公平正义,一头连着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减轻学习过重的课业负担,更加全面而有个性地健康成长和发展,畅通并拓宽入学通道等,是广大考生对实现自我价值的希望。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通过深化高考综合改革,优化完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的考试科目、评价方式、招生录取模式、入学通道等,逐步解决唯分数论等问题。
为了研制出一份既符合国家顶层设计要求,又具广东特色而且具可操作性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方案》起草组的足迹遍布全国17个省市(包括7个试点省市和其他省份),借鉴经验和做法。深入全省18个地市教育局、33个县(市、区)教育局、113所高中学校调研,广泛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中学校校长和教师代表及学生家长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召开了若干次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征求意见座谈会,进行全面充分深入的论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面向各地政府分管领导、教育局领导、高校校长和教师、初高中校长和教师、学生及家长8个不同群体发放了调查问卷10440份。
此外,广东还委托第三方对《方案》及实施存在的风险点进行系统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提出控制和化解的应对措施。
历时2年多,数十易其稿,最终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