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为四川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订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川(回川)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九)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与教育厅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教育厅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教育厅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办公地址:成都市陕西街54号
邮编:610041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联系方式:028-86117175
领导简介
胡斌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党组书记
罗雷 四川省纪委监委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组组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
田杰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赖荣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
董宏杰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王勇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挂职)
黄晓东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熊义堋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党委书记、党组成员
张力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级巡视员,民盟四川省委副主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
向可华 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一级巡视员
周利 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局长
王祎 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
孙智明 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
董建明 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p#分页标题#e#(一)办公室(负责人:杨晞)。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政策研究处(负责人:黄禄先)。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和改革推进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协调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工作。
(三)法规处(行政审批处)(负责人:朱敏慧)。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有关重大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省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四)规划财务处(负责人:王成富)。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机关及财务代管单位财务核算、管理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承担统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国际援贷款项目等工作。
(五)就业促进处(负责人:熊小舟)。拟订就业规划、计划和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参与拟订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六)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负责人:叶华)。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拟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承办特殊需要人员及涉藏州县人员(不含公务员)的调配工作。
(七)职业能力建设处(负责人:李桢)。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指导开展技工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贯彻落实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人:雷劲)。组织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完善博士后管理制度,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川(回川)工作、定居和国(境)外机构在川内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的有关政策,综合管理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工作。
(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负责人:谭刚)。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奖惩流动等政策,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省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含国〈境〉外专家)政策。
(十)农民工工作处(负责人:李一漫)。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p#分页标题#e#(十一)劳动关系处(负责人:陈进)。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牵头建立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承办中央在蓉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公务员)和省属企业职工流动工作。
(十二)工资福利处(负责人:周旭)。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退休、退职政策以及离休费待遇政策。负责省属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工作,承担省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总额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高海拔折算工龄补贴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十三)养老保险处(负责人:左文志)。拟订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发展规划,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完善基金预测预警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关闭破产企业养老保险费欠费核销,负责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条件的审核,拟定征地方案中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拟定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负责养老保险费缓缴审批。
(十四)失业保险处(负责人:张峻)。拟订失业保险政策、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
(十五)工伤保险处(负责人:赵鹏飞)。拟订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组织拟订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标准及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资格标准,指导、监督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十六)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处(内部审计处)(负责人:黄杲)。拟订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和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政策,依法监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受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涉及基金安全的违法违纪案件。开展相关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及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检查,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拟订内部审计制度,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内部财务审计工作,协调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审计事项。
(十七)调解仲裁管理处(负责人:王飞云)。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指导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
(十八)劳动保障监察局(负责人:张开荣)。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省劳动保障重大违法案件查处、督办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省级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职责,集中行使省级劳动保障监察涉及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负责劳动保障监察规范化建设工作;监督、指导市县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指导全省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参与处理由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突发事件。
(十九)表彰奖励与任免处(负责人:王昌权)。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担相关国家表彰奖励获得者、国务院荣誉称号获得者和省部级荣誉称号获得者的管理等工作,审核省直各部门(单位)的全省性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和表彰对象。承办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二十)信访处(负责人:杨永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分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情况,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事件,协调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检查指导本系统信访工作,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十一)信息化处(负责人:袁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制订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省级信息化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体系建设,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整合,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数据建设、应用和管理,协调推进信息数据资源共享,指导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
#p#分页标题#e#(二十二)人事处(负责人:唐甲军)。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管理工作。
(二十三)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人:裴蓉)。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机关党委办(负责人:朱敏)。
三、挂牌机构
(一)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人:王祎)。主要承担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就业创业培训、失业保险服务管理等职能,具体负责落实全省就业创业政策、就业扶贫、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就业创业培训指导、创业服务、失业保险待遇发放稽核、省本级失业保险经办服务等工作。
(二)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负责人:周利)。负责全省养老、工伤保险经办工作的综合指导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管理及职业年金基金省级管理工作;指导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风险防控工作,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和内控监督检查;指导全省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建设应用,负责全省社会保险统计、精算工作;承担省属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央行业管理移交企业的养老、工伤以及中央在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四川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负责人:张平)。负责在全省组织开展公共职介服务活动;开展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工作,为广大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免费提供劳动力供需信息查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生涯规划及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承担四川公共招聘网日常管理和维护,开展网上发布招聘信息、求职信息、招聘会信息、新闻宣传、政策法规、职业指导服务,同时,维护网站群省本级页面的相关模块内容,并对各市(州)网站站点维护情况考核、评价及通报;承担全省各市(州)公共职介服务机构职业生涯规划师资培训;完成厅机关及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四川省就业训练中心(负责人:黄春生)。负责开展咨询招生工作;职业能力和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干部职业能力及素质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开展新职业培训、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企业内训、技师与高级技师考前培训鉴定、省级劳务品牌培训等工作。
(五)四川省社保干部培训中心(负责人:李勐)。负责对社会保险干部的培训;承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和其他主管部门委托的培训任务;根据经营范围开展的其他培训。
(六)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负责人:王霞)。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人事人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为人才服务、为用人单位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参与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人才配置管理等方面调研,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参与指导全省公共人才服务机构业务开展服务能力提升和行业标准的统一规范;参与全省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受托指导全省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等服务工作,协调人事档案跨区域转存和服务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规划建设,负责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日常管理、运行和维护等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分析工作;为企事业单位、流动人员提供人事档案管理和人事代理服务;受托承担流动人员专业技术初级职称认定、部分中高级职称申报工作;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受托指导全省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就业见习和政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创业服务以及承办相关创业创新大赛;负责四川省人力资源市场、四川人才网、四川人才微信公众号等人才交流平台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等工作;组织承办人才引进、各类公益性人才交流和高校毕业生为主体的各类人才就业择业服务活动,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人才引进、人才招聘和人才考试测评等服务。提供现场和网络人才交流服务,开展区域人才交流、开发与服务合作;承担流动人才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厅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公共服务。
#p#分页标题#e#(七)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四川省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负责人:廖俊)。依据国家和我省的人事考试法规、政策、规划,制定具体考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招录考试,公务员遴选考试,省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以及“三支一扶”等其它录用类考试;负责全省职称及职(执)业资格考试;根据国家人社部、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下达的考试任务,制定考务工作文件,负责考试信息发布、考试报名、命题、制卷、考试、阅卷、提供考试成绩查询及统计分析等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对笔试、阅卷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负责管理和维护人事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调查分析考试情况,参与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州)人事考试工作;参与有关考试法规、政策的制定,承担相应的考试基础建设和科研工作。负责考试测评的理论、方法、手段及应用等课题研究工作。为有关部门的行政决策提供技术咨询、方案论证和实施建议等方面的服务;收集省内外有关考试情况和资料,协调相关机构的关系,开展业务交流与合作。
(八)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负责人:李国顺)。承担省本级各类人事考试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受省考试中心指导承担考试信息对外发布工作;承担省本级考试教材的发行;受省考试中心指导,对考试成绩的统计、汇总和分析;受省考试中心指导,对考试成绩公布、查询;拓展社会化考试;开展对各类人员知识水平、能力、个性、发展趋势、潜力及业绩考试进行科学评价,开发人才评价系统;举办社会化培训;建立考评信息档案库;管理和维护全省人事考试各类测评网络系统。
(九)四川省外资企业中方雇员事务所(负责人:徐潮水)。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驻川企业所需中方雇员事的推荐;选调、聘用、审查、考核及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管理;为三资企业雇、聘中方人员提供服务组织三资企业的中方人员的培训、考核;流动党员的服务管理。
(十)四川省专家服务中心(负责人:汤建国)。负责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一级、二级岗位申报材料信息录入,组织开展拟聘人选资格审核工作。开展专家成果和技术的宣传,组织专家进行科技咨询、人才评价、成果鉴定,负责专家技术交流、联谊、考察、疗养和休假工作。负责在川两院院士、国务院特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等各类专家津贴的管理和发放工作。负责四川省专家服务团组织和专家下基层工作。负责“天府万人计划”窗口服务工作。负责各类专家推荐选拔培养事务。负责开展专家慰问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子女择校身份认证工作。参与省级专家服务基地评审及建设事务。负责留学人员服务四川计划实施工作。负责省“千人计划”窗口工作。为留学回国来川工作、创业、发挥作用提供政策信息咨询、就业推荐。创办留学人员创业园区。负责留学回国人员、海外高层次人才身份认定和引进海外人才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计划、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等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代管四川省博士后园区管理处。负责博士后进出站人员管理。负责高层次人才暨合作项目需求目录收集、汇总、发布。负责海科会、科博会有关工作。负责博士后招引有关工作。负责博士后基金、香江学者计划、国际交流计划、中韩计中德计划等计划的申报和组织实施。负责自筹招收博士后日常经费筹集、资助和监管。参与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部、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站评审和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全省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复核、备案工作。开展高级职称确认工作。组织开展留学回国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负责高级职称证书核发办理、遗失补办工作。负责专家、专业技术人才和留学人员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结果公布和上报统计工作。
(十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人:李格)。负责厅机关车辆管理、使用和保养维修工作。负责办公楼用房和宿舍区公共部分的维修立项、审批和维护工作,厅机关干部职工的住房补贴的审核、申报及协调工作。负责厅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用餐,食堂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办公自动化设备的增配、维修维护和管理,办公用品及耗材的采购、登记、管理和发放,劳保用品发放。负责办公区域的通讯、卫生保洁、环境绿化工作。负责办公区域的消防、人防、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办公楼、宿舍区的水电维修维护以及水电各类费用的收缴管理工作。负责理发室的管理,幼儿园的申报,厅集体户口的管理,报刊杂志征订,节能减排工作。负责本单位在编职工工资福利和退休工作,聘用人员的合同签订、工资福利、管理、考核工作。
#p#分页标题#e#(十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负责人:廖文浩)。协助厅行政单位开展全省人社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统筹推进。负责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起草和实施。负责省人社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设备及骨干网络体系、视频会议系统等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负责全省人社信息系统安全规划和安全标准的制定,负责网络和信息安全体系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负责全省人社各类基础应用平台、全省社保卡信息系统、12333系统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负责组织实施省集中业务应用系统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负责省人社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及厅门户网站、网厅、移动端、短信等线上应用渠道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牵头推进信息数据共享和交换协同。负责人社大数据平台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牵头开展人社大数据主题应用开发。负责全省社保卡工作的规划、管理和应用推广,负责省本级社保卡的发行、管理和服务。负责全省12333电话咨询的管理和指导,组织推进线上公共服务。负责对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的技术管理和指导。负责厅机关办公网络、计算机设施设备运维保障。
(十三)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所(负责人:饶风)。负责从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为决策机关提供依据。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主管的内刊《民生与人才》编辑发行工作。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分综合性重要文稿撰写报送工作。
(十四)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人:尹晓)。全面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对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技术指导、考务管理。承担全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省直批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考务组织实施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办理。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组织开展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及评选表彰。组织全省考评员及督导员培训、考核和管理,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服务。管理运行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四川分库,受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委托,参与职业标准、鉴定试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教材资料的组织、编写工作。管理、发放全省空白职业资格证书。负责对申办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所)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十五)四川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负责人:张影红)。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技工教育、国民教育、技能人才开发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与我省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发展规划、政策制定、宣传及相关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省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综合管理、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引导全省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参与就业创业、技能人才发展、脱贫攻坚、国际交流合作等社会服务。负责指导评估全省技工院校的教学管理、学制管理、招生宣传、学生学籍及资助管理、毕业证书发放等内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组织全省技工院校专业及教材建设、科研教研、师资建设、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等教学质量提升工作。负责全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参与制定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办学标准,指导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省线上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设及公共线上职业培训平台建设的统筹规划、政策研究、宣传及组织实施工作。
(十六)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负责人:倪树彬)。受理用人单位或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组建和管理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库,组织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进行鉴定,委托组织必要的医学检查,制作、送达、管理鉴定文书档案,受理不服市级劳动鉴定结论的再次鉴定等。
#p#分页标题#e#(十七)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董灿)。具体承担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省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政策咨询,指导省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内各用人单位做好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指导各市(州)仲裁院办案业务工作。
(十八)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传中心(负责人:谌能)。统筹协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新闻宣传和宣传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厅新闻宣传工作的统筹策划、制度建设、组织实施和归口管理。负责厅法规政策、活动举措、亮点成效及有关典型的宣传协调,统筹对外发声,负责媒体采访报道归口管理。负责厅宣传阵地建设,加强厅门户网站新闻宣传栏目的内容保障和厅政务新媒体的维护管理,加强与各类媒体、平台等的联系协调,拓宽宣传渠道。统筹协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舆论引导工作,牵头舆情监测分析,配合厅有关业务单位做好舆情应对发声工作。负责收集整理重要音像图片资料,组织开发和审核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宣传品。负责办理人社部、省委省政府宣传主管部门部署的其他宣传工作,承担厅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九)四川省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人:张凯钇)。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农民工服务中心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导全省各级农民工服务中心业务工作。负责四川省农民工服务平台运行、维护和管理等工作,协同做好农民工基本信息数据库的运行维护等工作。负责四川省农民工博物馆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组织开展农民工回引创业工作,组织农民工参加各类技能大赛和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组织实施农民工培训工作,指导全省农民工服务中心开展培训业务。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农民工维权救助、法律援助等工作,参与治理欠薪专项工作。组织实施农民工走访慰问、关心关爱等活动,协同开展农民工文化艺术、体育竞技等活动。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