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从省招生考试院获悉,根据教育部有关“对考生数量少、现专业名称与《专业清单》不符的专业应予以停考”的指示精神,结合近年黑龙江省各专业考生报考状况,经与有关主考学校商定,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专业停考:
省招生考试院公布通知,上述停考专业,2021年起不再受理新生报名,停考过渡工作自2021年开始至2022年6月底结束。2022年下半年起不再安排停考专业年度考试计划,停止颁发毕业证书。对停考专业的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1、停考专业过渡期间,适当增多课程开考次数,最大限度增多考生未合格课程考试机会。
2、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凡在2021年6月30日前未取得停考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2021年下半年起将按照新专业清单中的对应专业名称发放毕业证书。
3、2022年6月30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至其它开考专业继续学习,其已合格课程成绩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