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
关于明确2020年湖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
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办法的通知》(湘建人教〔2019〕204号)精神,四部门于2020年组织了全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成绩复查、资格审查和证书发放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合格标准
2020年湖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各专业合格分数如下:
科 目 合格二、成绩复查
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自成绩发布之日起30日之内,可提出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申请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代为受理(考生携带身份证或准考证到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现场办理)。客观题学科除“零分”、“违纪”、“缺考”外原则上不受理成绩复查。主观题学科成绩复查仅核查是否有分数漏登或统分有误,对评分标准尺度的掌握不在成绩复查范围。复查结果自受理截止日起15日之内在“湖南人事考试网”发布。
三、资格审查和证书发放
由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部门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对考试全科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应在4月1日前完成。审查合格人员的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根据专业方向由对应各领域主管部门发放。考生可关注“湖南人事考试网”或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领域主管部门官网通知,并按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和证书领取。
四、咨询电话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731—84900075
湖南省人事考试院:0731—85063746、0731—85063741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0731—85588252
湖南省水利厅:0731—85483017、85483022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0731—84459590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2月9日
原标题: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关于明确2020年湖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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