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年,前身是广东省立勷勤大学师范学院。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行列,2015年成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同年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总体建设高校行列,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科目”建设行列。
一、项目介绍
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项目始办于2005年,是我国第三批MPA专业学位授予单位,迄今已连续招生16年。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的建设、发展与日常教学管理隶属于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较好、办学水平较高,曾获得过我国MPA优秀论文奖、我国MPA优秀教师、我国 MPA优秀教育工作者以及第五届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一等奖、三等奖、优秀组织奖等荣誉。
二、培养目标
华南师范大学MPA项目聚焦于培养新时代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须要的公共管理人才,旨在培养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能力,可以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情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验的人员。
3.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试时期的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该认证报告。
4.本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四、22年招生数据
1、学制:3年,最长不超过5年(其中课程学习1.5年,实习及毕业论文1.5年)。
2、学费: 每年3万元,三年合计9万元(如遇调整,以学校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3、招生人数: 华南师范大学MPA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详见后续复试通知。
五、奖励政策
1、参加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获得优秀名次。具体奖励办法由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制订、解释。
2、我国MPA优秀论文奖。具体奖励办法由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制订、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