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别按照各招用岗位1:2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未按规定时间提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者,取消或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顺序递补,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程序,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
2、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由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要指派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正式职工,负责参加考试人员的资格初审和复审工作,凡因自作主张或马虎不负责任或故意纵容弄虚作假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身份证(河北省省外户籍的:(1)须提供河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2)夫妻一方具有涿州户籍的,须提供结婚证、涿州户籍的户口簿、身份证及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9年11月6日9:00至11月8日晚上24: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分批分组进行,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面试,并实行入闱管理,如果人数过多,采用蛇形分组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并取消后续资格,每位考生按报考岗位自行准备教材、自行准备3个说课内容(不得使用教具),在面试当天由考官从考生自行准备的3个说课内容中随机抽取一个说课。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取消后续资格;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个人有效总成绩=笔试得分×40%+面试得分×60%。
四、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 面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出生时间早的。
2、体检由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单位;
3、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在此期间,由于体检不合格等情形,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总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五、考核
1、考核由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对通过笔试、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其中,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要详细说明原因。考生自接到考核通知起在规定时间内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证明资料的原件。无故不能提供上述资料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核期间自动放弃及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总成绩并列时,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3、市教育和体育局要本着客观公正、事实求是、认真负责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核等相关工作,不得私设考核标准、不得弄虚作假或配合弄虚作假、不得无故拖延考核时间而影响招用工作进程。
六、公示
1、依据各招用岗位的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招用人员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由教育和体育局负责通知招用人员上岗。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招用的取消其资格,由此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七、待遇及管理
本次招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在编教师标准执行,由市教育和体育局委托第三方与被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缴纳企业保险和工资发放。被招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期内不可办理辞职。被招用人员的职称评聘和日常管理由教育和体育局负责。
八、其他相关事宜
(一)招用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三)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及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咨询电话
涿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0312—3665210
监督举报电话 0312—363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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