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我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行意见》(云发﹝2018﹞2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时期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实行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1〕1号)精神,现将我省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公布
2021年有昆明市、昭通市、曲靖市、保山市、红河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州、大理州、怒江州、临沧市共10个州市46个县区招聘1790名特岗教师。详细岗位要求请查阅各州市、县区公布的招聘公告。
各州市、县区即日起在发布的网站(网址见附表)公布招聘公告。应聘毕业生可登录各州市、县区网站查阅招聘数据,或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在报名系统内查看岗位数据。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招聘对象
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可适当招聘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高等师范专科毕业生。面向我国招聘,对于边远艰苦区域可向本地生源倾斜。
2.招聘条件
(1)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1日及之后出生);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志愿服务农村基础教育,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符合服务岗位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应聘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应聘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科目教师的,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岗位科目一致。具体岗位学历、专业等要求由设岗县区负责设定。
(4)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并可以适应设岗区域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5)教师资格有关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考特岗教师招聘(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即2021年8月底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6)参加过“大同学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7)现役军人、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在岗特岗教师、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专升本在读同学、研究生在读同学)不属于特岗教师招聘范围(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31日)。
3. 招聘政策
(1)艰苦边远贫困区域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特岗教师招聘,能够结合实际状况,采取面试、立即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划定成绩合格线(由设岗县区结合实际状况执行)。
(2)申请到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边境县、民族自治县农村学校服务的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可免笔试,立即进入面试考核录用(由设岗县区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