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选,在凌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发布,即视为本次招聘结束,出现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招聘的教师在所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五年内不准以任何理由借调和调转。
应聘人员在报名及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据国家招聘考试工作相关规定处理。
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凌海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期间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
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416-8392641。
1.《2021年凌海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职位信息表》
2.考生报名登记表
3.《凌海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诚信承诺书》
4.附件4:《2021年凌海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疫情防控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