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考政策发布及解读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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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广大考生和家长
全面学习、系统了解和准确把握
我市中考招生政策
市教育局对
《关于大连市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长按识别二维码即可查看《意见》全文)
中涉及的考试内容
考试方式、录取办法等政策
进行解读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有关政策解读
Q
我市中考延期举行主要有哪些考虑?
A
按照教育部“中考时间原则上安排在高考之后进行”和省教育厅“各地区要科学确定中考时间,原则上安排在高考之后,七月底前完成”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充分考虑大连7月下旬天气高温高湿、台风暴雨多发的季节性因素,科学评估学生线上学习效果基础上,先后征求了市直相关部门、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意见。经过充分吸收和综合考虑各方意见,将今年我市中考时间确定为7月17日—7月19日。
Q
今年我市中考调整了哪些相关考试?
A
今年中考相关考试调整安排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调整模拟考试次数。减少模拟考试频次,由以往两次调整为一次,时间安排在6月2日--3日。
二是调整中考加试类项目。初三年级信息技术操作加试、理化实验操作加试、外语听力考试、初三体育现场统一考试2020年因疫情暂停,相应成绩分别按满分5分、10分、10分、25分计入学生中考升学总分,合计50分。
Q
今年我市中考主要工作时间节点如何调整?
A
鉴于疫情防控和延期开学的实际,综合考虑中考各项工作的特点,将中考报名时间由3月15日-3月30日调整为4月27日-5月9日;模拟考试时间由5月12日-5月13日调整为6月2日-6月3日;发布模拟成绩分段和近两年中考成绩分段时间为6月12日;特长生测试时间由5月30日-5月31日调整为6月13日-6月14日(公办学校)和6月20日—21日(民办学校);中考考试时间由6月27日—28日调整为7月17日—7月19日。
Q
今年我市中考学生升学成绩由哪些方面构成?
A
今年中考学生升学成绩由四部分构成:
一是延用已经完成考试项目,本届学生在初一、初二已完成的加试直接计入升学总分,包括初二地理和生物10分、初一体育10分、初二体育10分和初三体育平时考核5分,合计35分;
二是初三年级信息技术操作加试、理化实验操作加试、外语听力考试、初三体育现场统一考试2020年因疫情暂停,相应成绩分别按满分5分、10分、10分、25分计入学生中考升学总分,合计50分;
三是中考五大学科考试成绩,包括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40分、物理和化学(合卷)160分,合计600分;
四是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10分。
2020年中考升学总分满分仍为695分。
Q
调整今年加试类考试项目主要出于怎样的考虑?
A
今年调整加试类项目考试,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做出的特殊安排,主要是为了减少疫情传播的风险,帮助师生集中精力做好初三年级新课程教学和复习。
中考加试项目往年在4、5月份提前进行,且需在统一考点专用教室内和操场进行,四项加试(信息技术操作加试、理化实验操作加试、外语听力考试、初三体育现场测试)需安排8200余名初中教师按区域轮换监考;另外,理化实验操作加试和初三体育现场测试每年需要从在连高校抽调700余名物理、化学、体育专业大学生入校协助完成监考工作,由于高校学生尚未正常返校复学,此项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同时,不同学校师生高密度聚集、流动,不符合防疫常态化要求。为此,对今年加试类项目做出了相应的调整。
Q
今年模拟考试调整为一次出于什么考虑?
A
具体模拟考试由以往的两次改为一次,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影响,减少考试次数,让学生集中学习新课程,减轻过重的压力。保留一次模拟考试,同时也为中考命题提供模型数据和为考生报考志愿提供参考。
Q
考生参加公办普通高中组织的体育特长生测试之后,是否还需要再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复试?
A
依据《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暂停恢复大型体育活动和聚集性活动的通知》精神和我市实际情况,尽可能减少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学生安全健康,2020年公办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类特长生由以往学校测试和教育局复试两次考试改为一次,取消由市教育局组织的体育特长生复试,考生只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体育特长生测试。
Q
公办普通高中招收艺术特长生考试有何变化?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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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2019年分类设立考场的做法,2020年音乐特长生测试全部采取分类别设立考场的方式进行,统一设立声乐、钢琴、舞蹈、民乐、管弦乐等类别考场,统筹安排各招生学校考生分项、错时测试,测试评审程序不变。美术特长生测试工作无变化。
Q
疫情防控期间,考生参加体育艺术特长生考试需要注意什么?
A
考生和家长须及时关注市、区和招生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考生需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并提交检测报告等有关证明材料。凡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并按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处置。
中等学校招生录取政策解读
Q
今年我市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办法调整的内容是什么?
A
本次调整涉及三方面内容。
一是调整一般普通高中(包括公办一般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下同)志愿设置和录取办法。
二是调整职业院校的志愿设置和录取办法,建立高中阶段教育统一招生平台。
三是调整国际班志愿设置和录取办法。
Q
我市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办法调整的依据是什么?
A
201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要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
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要求完善招生机制,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
2020年4月,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0〕29号),要求严格执行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地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
严禁招收生源地录取控制线下的学生;
严格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国际部”(或“国际课程班”)招生行为,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
Q
一般普通高中志愿如何设置?
A
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志愿与民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志愿合并为一般普通高中志愿。
全市共分8个考区,市内五区为1个考区,旅顺口区、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金普新区、长兴岛各自为1个考区。市内考区设置6个平行学校志愿,不限定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的志愿顺序,但限定志愿填报数量(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志愿不超过3个,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志愿不超过3个)。其他考区一般普通高中志愿由各考区结合本区实际,参照市内考区一般普通高中志愿设置平行学校志愿。
民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特长类和境外课程班分别单独设招生代码和名称,与该校普通类招生代码和名称不同。考生报考民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特长类或境外课程班需在3个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志愿栏内选择对应的招生代码和名称。各校招生代码和名称详见《中招考试信息》招生计划专版。
Q
考生如何了解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办学情况及收费标准?
A
各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学校简介、近两年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近两年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平均分以及收费标准将在《中招考试信息》上发布,《中招考试信息》在填报志愿前免费发放给每一名考生。
Q
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时如何划定录取控制线?
A
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录取结束后,根据全市一般普通高中普通类招生计划、考生成绩等划定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全市各考区公办一般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执行同一条录取控制线)。录取时,严格执行已划定的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低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被录取。
Q
录取控制线与录取分数线有什么区别?
A
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是根据全市一般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考生成绩等确定的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的“资格线”,没有达到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学校的录取分数线是依据学校的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及升学总分等在录取时自然形成的,学校的录取分数线要高于或等于录取控制线。考生需达到报考学校的录取分数线才能被录取。
Q
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是如何设置的?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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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设置5个平行学校志愿,不限定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的填报顺序和数量。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安排两次。
Q
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如何填报?
A
普通高中录取批次结束后,如部分一般普通高中有剩余计划,市招生办将通过大连招生考试网公布各校剩余计划,达到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大连招生考试网填报一般普通高中第一次“征集志愿”。
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如部分一般普通高中仍有剩余计划,市招生办将再次通过大连招生考试网公布各校剩余计划,达到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大连招生考试网填报一般普通高中第二次“征集志愿”。
具体填报时间将在大连招生考试网和《中招考试信息》上发布,届时请考生、家长关注。考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视为自动放弃。
Q
哪些考生可以填报一般普通高中的“征集志愿”?
A
达到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时选择填报所在考区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
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填报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即便未办理报到入学手续,也不允许填报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
Q
平行志愿在录取时是否有先后顺序?
A
平行志愿在录取时,对于考生来说是有先后顺序的,平行志愿录取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平行志愿录取时,按照考生升学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再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A、B、C、D、E、F志愿。如考生达到A学校录取分数线,就录取到A学校,如没有达到A学校录取分数线则再检索B学校,以此类推,只要考生达到被检索学校录取分数线,就录取到该学校,考生一旦被录取,就不再检索该考生后面所报考的其他志愿。因此,考生在填报平行志愿时,一定要合理安排填报顺序,以免错失进入理想学校的机会。例如,在平行学校志愿栏内某考生报考的A学校录取分数线为620分,D学校录取分数线为630分,即使该考生升学总分640分,也首先被A学校录取。
Q
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如何录取?
A
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录取由市招生办组织实施。录取时,按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进行录取,原报志愿无效,录取规则、录取控制线以及相关政策不变。
Q
考生是否可以不填报志愿,直接到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报名就读?
A
不可以。从2020年开始,按国家和辽宁省相关规定,民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全部纳入全市统一招生,考生有意愿就读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相应志愿,且经市招生办统一录取。未填报志愿的考生不能到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就读。
Q
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和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特长生是否可以兼报?
A
可以兼报。报名参加当年我市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同时选择报考1所公办普通高中的1个特长项目和1所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的1个特长项目,参加当年我市中考的往届初中毕业生仅可以报考1所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的1个特长项目。通过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测试与认定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在平行学校志愿A栏内填报对应的学校,否则视为放弃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资格;通过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特长生测试与认定的考生,在一般普通高中6个平行志愿栏内,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填报顺序。
Q
考生是否可以兼报同一所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普通类和特长类?
A
可以兼报。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按普通类、特长类分别设置学校招生代码和名称,通过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特长生测试与认定的考生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选择是否兼报同一所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的普通类和特长类。报考普通类时选择对应学校的普通类招生代码和名称,报考特长类时选择对应学校的特长类招生代码和名称。
Q
公办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的录取如何计分?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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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体育特长生,经特长测试并认定具有体育类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在规定的降分范围内,根据志愿和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升学总分与体育特长测试得分之和从高到低按统招生择优录取。其中,报考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在其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150分;报考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和面向全市招生的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在其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200分;若报考的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在统招录取时未完成普通类招生计划,则在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下降200分。
Q
公办普通高中艺术、科技类特长生如何录取?
A
经特长测试并认定具有艺术、科技类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在规定的降分范围内,根据志愿和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升学总分从高到低按统招生择优录取。其中,报考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在其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50分;报考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在其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70分;若报考的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在统招录取时未完成普通类招生计划,则在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下降70分。
Q
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的特长生如何录取?
A
特长生计划单列,全部统招录取。经特长测试并认定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在规定的降分范围内,根据志愿和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升学总分从高到低按统招生择优录取。其中,体育类特长生在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下降200分;艺术类和科技类特长生在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下降70分。
Q
一般普通高中若有剩余的特长类计划,是否“征集志愿”?
A
一般普通高中若有剩余的特长类计划,不进行“征集志愿”。但若某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全部为特长类,可在该校有剩余计划时进行“征集志愿”。
Q
职业院校如何招生录取?
A
依据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和《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高中阶段教育统一招生平台的通知》(辽教电〔2019〕155 号)精神,从2020年起,我市将改革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将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纳入我市高中阶段教育统一招生平台,实行统一招生政策、统一招生计划、统一招生宣传、统一平台录取,由市招生办统一录取。大连本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统一填报中考招生志愿,按照《关于大连市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规定程序,由市招生办组织进行职业院校招生录取。中职学校“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剩余计划的学校,由各职业院校进行自主招生,市招生办审核录取。职业院校各专业计划优先录取本市填报职业院校志愿的考生。
Q
职业院校志愿如何设置?
A
职业院校志愿分两段设置。
第一段:“3+2”高职招生计划学校与高级工及以上专业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设置3个平行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限报2个平行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
第二段:中职学校。设置6个平行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限报2个平行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不限定公办中职学校和民办中职学校的填报顺序,但限定志愿填报数量(公办中职学校志愿不超过3个、民办中职学校志愿不超过3个)。
Q
职业院校是否安排“征集志愿”?
A
职业院校安排两次“征集志愿”。
第一次安排在“3+2”高职招生计划学校与高级工及以上专业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3+2”高职招生计划学校与高级工及以上专业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进行“征集志愿”,设置3个平行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限报2个平行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
第二次安排在中职学校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进行“征集志愿”,设3个平行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限报2个平行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不限定考生填报公办中职学校和民办中职学校的顺序和数量)。
职业院校各专业剩余计划情况将在大连招生考试网发布。“征集志愿”具体填报时间将在大连招生考试网和《中招考试信息》上发布,届时请考生、家长关注。考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职业院校“征集志愿”,视为自动放弃。
Q
参加我市中考的考生不填报职业院校志愿,是否可以直接参加职业院校学校自主招生?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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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报名参加我市中考的应、往届考生,有意愿到职业院校就读,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职业院校志愿,未报志愿的我市初中考生不能直接到职业院校参加学校自主招生。
Q
哪些考生可以参加职业院校自主招生?
A
三种情况考生可参加职业院校自主招生:一是填报了当年职业院校志愿(含“征集志愿”)且未被录取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二是未报名参加当年我市中考的往届初中、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三是外省、省内外市的应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院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需提供初中或高中毕业证等证件。
Q
已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是否可以参加职业院校自主招生?
A
职业院校招生按录取批次顺序进行,已被普通高中、职业院校录取的本市考生,即便未办理报到和入学手续,也不能参加职业院校自主招生。
Q
国际班志愿如何设置?如何录取?
A
国际班志愿从普通高中志愿第一段调整为普通高中志愿第三段,安排在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后,一般普通高中志愿前。录取时,依据考生升学总分从高到低按照招生计划的120%设置投档线(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0分),再根据考生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录取。当考生英语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升学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升学总分相同,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依次由高到低进行区分。录取到国际班的考生,在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Q
中等学校招生录取结果何时发布?
A
从2020年起,全市统一分阶段发布中等学校各批次录取结果:第一段发布普师专科班录取结果;第二段发布省级示范性高中、国际班录取结果;第三段发布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结果;第四段发布一般普通高中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结果;第五段发布一般普通高中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结果;第六段发布3+2”高职招生计划学校与高级工及以上专业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录取结果;第七段发布3+2”高职招生计划学校与高级工及以上专业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征集志愿”录取结果;第八段发布中职学校录取结果;第九段发布中职学校“征集志愿”录取结果。
具体时间在大连招生考试网和《中招考试信息》上发布,届时考生可登陆大连招生考试网查询录取结果。
Q
参加我市中考的考生未填报志愿或录取后未报到,是否还有其他升学途径?
A
从2020年开始,凡报名参加我市中考的考生必须填报志愿,由市招生办或所在考区招生办统一录取。不填报志愿或录取后未按规定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到和入学手续的考生,不得参与我市中等学校各批次的录取(含职业院校自主招生),不能取得中等学校学籍。
Q
被录取后,如何申报中等学校学籍?
A
学籍申报分两类。
一是普通高中学籍申报:新生到录取学校报到后,市招生办根据录取后各校实际报到情况和省教育厅公示的各校招生计划等向学籍管理部门提供普通高中录取名单,学籍管理部门将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备案后,由各高中为新生注册学籍。
二是职业院校学籍申报:新生到录取学校报到后,市招生办根据各校统一录取情况、自主招生备案情况和各校的招生计划等向学籍管理部门提供职业院校录取名册,学籍管理部门根据录取名册审核各校上报的学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