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在每年的6月和12月上旬,持身份证件、合格课程成绩(2002年以前的《课程合格证》)、实践课考核卡等到所在县(市、区)自考部门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经县(市、区)自考部门初审符合条件者,可领取《毕业生审批登记表》。
2、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进入“山西自学考试数据服务平台”,输入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密码及随机生成的验证码登录,在查询中心-合格成绩查询处打印2001年之后的历次合格成绩。
3、考生需使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工整填写表中相关内容,通过思想品德鉴定后,连同《实践性考核卡》《合格课程成绩》(《课程合格证》),一并交县(市、区)自考办。
4、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交验专科(含)以上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同学数据网()上申请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毕业审查每年举行两次,分别于每年的6月中下旬和12月中下旬进行。毕业时间分别为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0日。
(六)考生若丢失毕业证书,只能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
丢失证书的毕业生可于每年的6月或12月上旬,持“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查询结果”到所在县(市、区)自考部门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经县(市、区)自考部门审查符合条件者,可领取《毕业证明书审批表》,考生如实填写并加盖原单位公章后交县(市、区)自考部门。
毕业证明书于每年的6月中下旬和12月中下旬办理。
笔迹数据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数据的关键组成部分,考生取得笔试课程合格成绩对应的笔迹数据须记入考生考籍档案。在对考生进行毕业审定时,考生笔迹数据的比对将作为毕业审核的关键环节。
(如启用新平台申请毕业,届时申请毕业的流程及所需材料将有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官网公告)
九、毕业证书数据有误怎样更正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毕业生由于报名时原始信息提供不准确等原由,造成在中国高等教育同学数据网()上查不到毕业数据,影响了个人毕业证书的正常使用。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采取如下更正办法:
一、凡须要更正毕业证书数据者,均需向所在市自考部门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毕业审批登记表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机打户籍证明四种原件)以及相关材料的两份复印件,并填写《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数据更正申请表》(在市级自考部门领取)。
二、2001年6月(包括2001年6月)之后取得的毕业证书,由市自考部门办理毕业审查时上报我中心相关材料,待审查合格后报我国考办更正。
三、2003年6月(包括2003年6月)之后获得的毕业证书,由我中心数据技术处按照更正后的数据重新打印新证书;2002年12月(包括2002年12月)之前的毕业证书无法打印新证书,只能办理毕业证明书。
四、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重新打印毕业证书及办理毕业证明书,每年两次(6月、12月),办理完毕后,由市自考部门领取并向申请人发放。申请人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毕业证书。
十、自考成绩和毕业证书查询
1.当次考试成绩查询
(1)网上查询
考生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在首页的考生登录→自学考试考生网上服务平台→山西自学考试数据服务平台,输入本人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密码及系统随机生成的验证码,然后点击“登录”按钮,进入“查询中心”点击“当次成绩查询”即可查询到个人本次考试的成绩状况,点击“打印”按钮可打印相应数据。查询时,建议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其他支持极速模式的浏览器,系统不支持手机登录。
(2)现场查询
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及身份证到所在市的县(市、区)自考部门查询。
2.历次合格成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