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赣卫考办字〔2020〕2号
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关于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0〕3号)、《我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20〕2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0〕153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0〕152号),现将我省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考试方式和时间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2.报考初级士(药、技)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师(药、护、技)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4.报考中级(医、药、护、技)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及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及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阶段内;
(4)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管理
1.网上预报名
考生于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1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预报名,并网上生成打印《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交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审核盖章。
2.现场确认
考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在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考生持本人毕业证、资格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审核盖章后的《报名申报表》,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行政地区对应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2020年未通过的历史考生,今年报名时报考考区、考点、专业、级别、单位等保持不变且报名系统已自动确认,不需到现场递交材料确认。
(四)资格审核
报名点负责收集考生报名数据资料,汇总后(一线医务人员名单单独汇总)报设区市卫生健康委(考点),设区市卫生健康委根据学历、资历等条件对考生的报名数据进行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定。
(五)网上缴费
资格审核通过后的考生应于2021年2月26日前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各考点须做好考生的通知和宣传工作,提醒考生务必在通过资格审核后进行网上缴费(考生为历史考生的,系统自动确认后考生可立即进行网上缴费)。
根据《关于重新核定卫生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卫财务字〔2018〕6号),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
(六)准考证打印
考生须在2021年3月25日-4月18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对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采用“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
(七)成绩公布及成绩合格证明下发
考试成绩将于考后两个月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发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登录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八)其他事项
1.报名参加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报名条件中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
2.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中挑选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3.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化、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