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到规定开考占比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9月7日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发布。对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程序必须持有准考证,未持准考证者,不得参加。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并妥善保管。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在延安市区内学校进行,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4)疫情防控。应聘人员应履行好个人防控责任,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规定,接受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提前查验自己的“陕西健康码”和“通信大信息行程卡”,“陕西健康码-场所码”为黄码、红码人员不得进入考点,“通信大信息行程卡”提示近14天有中高风险区域及中高风险所在县或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不得进入考点。“陕西健康码”和“通信大信息行程卡”有异常的请提前向辖区联防联控办报告,配合疫情防控人员核实状况,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正在接受隔离治疗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不得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区域、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县或所在设区市来延人员、境外来延人员、密接人员等重点人群须完成相关隔离管控措施后,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外省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对故意隐瞒涉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数据导致严重后果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责。
根据疫情防控状况,笔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5)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预计半个月左右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发布笔试成绩,应聘人员可登录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公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延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延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6)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至2021年9月3日前的陕西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网上下载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申请加分时间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另行通知。申请加分人员应持加分申请表、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归口到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864室)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录用奖惩科(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654室)申请加分。
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状况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7)确定并发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占比由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占比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