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师执业年限
根据《执业医师法》第九条第二款,须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时间计算连续工作时间。专科学历毕业的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注册,中专学历毕业的于2015年8月31日前注册,方可报考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提供的连续工作证明须按执业变更记录逐个单位开据。
二、执业证变更或丢失
跨省变更的原证已收回或丢失的,须由原注册批准单位出具证明或打印注册记录后加盖公章。
三、医疗机构许可证
请上传与报名相一致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正本无效)复印件,包含信息页、诊疗科目页,有变更信息的提交变更信息页(加盖红色单位公章,科室章无效),除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和各级疾控中心可以免收,其他医疗机构必须提供。医疗机构如有变更信息,请将变更项同时上传。非现役军人在部队医院试用或执业的,须提供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服务许可证。中医备案诊所提供《中医诊所备案证》。
四、证明材料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和《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在国家医学考试网(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如涉及多个单位,须多个单位同时开据证明,每个单位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法人签字或盖名章,缺一不可);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上传《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即可。
2019年毕业的考生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证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在国家医学考试网(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填写。
五、身份证须双面上传,本人手持身份证内容照片上传,要求人像与证件内容应清晰可辨。其他证件(军官证、护照、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等)须将原件的照片页与所有内容页全部上传。
六、毕业证丢失的可以提供由原学校补办教育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其他证明无效。
七、参加短线医学加试的考生,报考执业医师的试用期岗位必须为院前急救、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注册证执业范围必须为院前急救、儿科。考生须上传《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见附件1)。
八、提供虚假《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连续工作证明》和假毕业证的考生,考点核实后进行全市通报,并依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取消两年报考资格。对开具虚假证明的医疗机构通报其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九、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须同时满足1、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中报考临床、中医、中西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取得资格证书的,执业地点限定为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
依据《关于开展2016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在学历和专业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报考临床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十、严格按照《2020年医师考试网上确认上传材料的要求》进行,确保上传资料没有缺项漏项。上传资料提交后无法修改,如有问题,审核人员会在系统中进行反馈,反馈后可再次上传,请考生每隔2-3个工作日登陆系统查看个人审核状态。网上报名时未在系统内填写本人手机号码或填写的手机号码变化的考生,请将手机号码拍照上传至“其他”项。
2020年医师考试网上确认需上传材料的要求
一、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者
㈠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
㈡毕业证(包括3+2)原件;
㈢《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
㈣《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㈤本科毕业生报名,如果本科学历为专升本的且为2015年9月1日以后升入本科的,则需上传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审核。
二、大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者
㈠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
㈡毕业证(包括3+2)原件;
㈢《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
㈣《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㈤《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全部内容页面;
㈥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以上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中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者
㈠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
㈡毕业证原件;
㈢《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
㈣《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㈤《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全部内容页面;
㈥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以上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者
㈠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
㈡毕业证(包括3+2)原件;
㈢《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
㈣《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㈤卫生保健、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需上传乡医证原件。
五、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
㈠毕业当年报考的(仅限山东省省内院校,外省应届研究生不予受理报名申请)
(1)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
(2)学生证原件;
(3)研究生院开具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承诺书1份(见本文附件,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无效)。
㈡已毕业报考的
⑴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
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各1份;
⑶《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㈢长学制在学期间报考的
⑴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
⑵本科毕业证原件;
⑶研究生院开具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承诺书1份(见本文附件,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无效);
⑷学生证原件。
六、报考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者
㈠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
㈡毕业证原件;
㈢《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开具);
㈣《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㈤卫生保健、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需提交乡医证原件。
七、报考师承和确有专长助理医师
㈠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
㈡师承和确有专长证书原件(2018年8月25日前取得);
㈢《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㈣《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1
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
申请审核表
姓名
身份证号
加试专业
所在科室
毕业专业
所在单位
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需如实写明考生在医院哪个科室哪个岗位)
科室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 盖章(单位公章):
注:1.负责人签字需由单位法人代表(院长)签字或盖名章;
2.单位公章处需由单位盖章,单位部(科)室盖章无效。
附件2
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
及个人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