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资格审查。特岗教师招聘实施全程考生资格审查。在考生报考及3年服务期内,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注册数据及材料等,将取消其特岗教师资格,所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河南省内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初审由考生的毕业学校负责,省外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初审由省教育厅负责。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招聘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资格复审在面试时由各设岗县(市)组织进行。
(三)打印准考证。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可于7月30日—31日登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点击进入准考证打印入口】并在笔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四)笔试。
1.笔试时间为8月1日上午9∶00—11∶00。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教学技能、新课程理念及教师专业标准等。笔试注重应试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教师基本技能的测试,满分为150分。笔试考务工作由河南省招生办公室与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共同组织实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负责制定考务管理规范,组织考卷命题、印制、配发,安排巡视等工作。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设置考点考场,落实各项具体考务管理,组织判卷和成绩复核等工作。
2.发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于8月8日对社会发布,考生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为确保特岗教师招聘质量,各地确定的参加面试的考生笔试成绩不能低于90分(报考体育、音乐、美术科目岗位笔试成绩不能低于80分)。各地根据考生的志愿,在省定最低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以设岗县(市)分学段、分科目岗位设置数的1:1.2占比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达不到面试占比要求,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结合本地实际状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调剂,具体调剂办法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于8月11日对社会发布,进入面试的考生能够登录系统打印面试通知单。
2.面试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复审)。各地在考生面试前组织面试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数据是否一致、真实,具体时间由各设岗县(市)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面试通知单、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照片(一式三份,要求与招聘系统上传照片同一底版)等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如缺少有关材料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其面试资格,责任自负。资格复审合格后,考生填写《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时期学校特岗教师招聘登记表》,审核部门签署资格审查意见。
3.组织面试。各地组织面试时间为8月12日—14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科目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面试工作由各设岗县(市)或省辖市组织实行。
4.发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于8月15日对社会发布,考生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面试成绩。
(六)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从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各设岗县(市)分学段、分科目岗位设置数的占比为1∶1。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于8月中旬对社会公示。考生登录招聘网站查阅各设岗县(市)体检公告。
2.组织体检。各地于8月中下旬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由各设岗县(市)统一组织,要求体检的医院具备二级乙等以上(含二乙)资质,体检标准为《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
3.发布体检结果。体检合格人员名单适时向社会发布。
(七)拟定招聘人选。各地根据下达的特岗教师计划数和招聘考核成绩、体检结果,在系统内提交本区域拟聘特岗教师人选,填写《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时期学校特岗教师拟聘人员统计表》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委编办共同审核确定后,通过河南省教育厅等有关招聘网站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