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数据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数据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数据,报名数据一经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数据尚未初审通过的,在4月1日16:00前能够更改、补充报名数据,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数据。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关键内容。
报名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数据、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3月29日11:00-4月2日16:00
引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状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单位发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打印表格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数据后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人员于2021年4月2日17:00前,下载打印《2021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对报名成功人员,单位应留存报名人员的报名数据。
(二)资格审查
引才主管部门(单位)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资格审查部门确定并通知考生。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1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
(2)二代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4)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5)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6)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7)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
(8)岗位资格条件须要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数据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状况。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通过网站进行发布。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管哪个时期、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占比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等方式按1:3的占比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立即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可根据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面谈、面试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行。面谈结果、面试方案、面试成绩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面向社会发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 : 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行。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数据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数据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须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导致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