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数据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区域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须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师资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4.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湖南省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1.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教师资格管理科:0731-82275293/82275272,传真:0731-82275273。
2.省政务服务大厅教育窗口:0731-82213032/82213033(负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