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冶炼安全专业包括金属冶炼从业单位工作场所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环境、设备或物质的监测、控制技术;金属冶炼产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的安全控制技术;危险源、风险点、事故隐患的识别、评价、分级、监测、预警、治理技术;劳动安全及安全检测检验技术标准、文件的制订、修订;劳动安全工程设计、施工和评估及与此有关的实验测试研究;应急管理、应急救援技术研究;应急救援装备的研发与事故应急处置技术研究等技术岗位。
安全系统工程专业包括安全工程总体规划与系统设计;安全工程监督与综合性技术标准、技术文件的研究制定;安全科学、生产信息技术开发与推广;事故隐患排查防控与咨询建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与安全综合评估;综合性劳动安全及安全检测检验技术标准、文件的制订、修订;综合性劳动安全工程技术研究,综合性劳动安全工程设计、施工和评估及与此有关的实验测试研究;安全工程技术专业教育与技术培训等技术岗位。
以上专业设置可根据科技发展和工程技术工作实际变化及需要进行合理调整。
第二章 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单位制度。
二、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奉献,作风端正。
三、身心健康,具备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在推荐环节自主确定。
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成安全生产相关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六、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年限不少于申报职称等级要求的资历年限。
第三章 评价条件
安全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各等级职称,除必须达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一、助理工程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三)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与安全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相对应。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考试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即视其具备安全工程类别的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工程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7年。